新乡学院家属区物业服务验收方案
(试行)
为了更好监督家属区物业服务,对家属区物业服务实施先验收后付费,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验收时间
每月5—10日验收。
二、验收组织
组长:王江阳
验收成员单位:
后勤处每次1-2人;纪委每次1人;业主代表每次1人(刘河、韩虹新、常国锋、冯红卫、徐瑰丽、孙璟娜、沈田青)、家属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单位每次1人(校工会、校办、宣传部、国资处、老干部处、财务处)。每次验收参与人数不低于5人。
三、其他
1、验收方法:实地查看、抽查、现场访问、建立反馈渠道。
2、支付。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合格后每月15日前业主代表刘河签字、家属区业主委员会组长娄季春签字,财务处予以支付。(附件:验收报告)
新乡学院家属区业主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新乡学院家属区2020年 月份物业验收报告
采购验收单位:新乡学院家属区业主委员会
验收 内容 |
1、家属区楼梯间及地下室公共部分卫生保洁:包括金穗大道校区家属区42栋楼118个单元楼梯间及地下室公共部分;平原路校区家属区6栋楼25个单元楼梯间及3栋公寓楼(含楼梯间、卫生间、走廊等所有公共部分);文化路校区家属区17栋楼53个单元楼梯间及地下室公共部分;东风路校区家属区2栋楼8个单元楼梯间卫生保洁。 2、家属区楼外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包括金穗大道校区家属区、平原路校区家属区、文化路校区家属区、东风路校区家属区路面、便道、停车位、文化广场、体育器材、绿化带等卫生保洁。 3、家属区垃圾收集及清运:包括金穗大道校区家属区、平原路校区家属区、文化路校区家属区、东风路校区家属区所有垃圾设施内及周边垃圾(含生活垃圾、生活杂物、绿化垃圾等各种垃圾)收集及清运工作。 |
验 收 意 见 |
经对新乡市吉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与签订的合同验收,结果: 1、金穗校区: 2、文化路校区: 3、平原路校区: 4、东风路校区: 验收工作组签字: 验收人1: 验收人2: 验收人3: 验收人4: 业主代表负责人签字: 监督部门代表签字: |
备注 |
|
支付 说明 |
1、验收内容:家属区楼梯间及地下室公共部分卫生保洁:合同价:687981.70元 2、合同每月应支付金额:687981.70元÷12个月=57331.81元 3、扣减金额:57331.81元÷288082.812平方×8821.292平方=1755.54元(平原路校区3栋公寓楼减少8821.292平方平方米) 4、本月实际支付金额:57331.81元—1755.54元=55576.27元 |
验收 地点 |
新乡学院各家属区 |
验收 时间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