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市、区计生办要求:凡在我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教职工(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请携带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速来校医院参加2024年年审。否则,不再发放。
年审时间:2024年3月18日--3月22日。
地址:校医院一楼B02-0121室
电话:3683617
新乡学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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