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乡学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6月19日15 时30分在河南省融汇拍卖公司(新乡市黄河大道63号)公开拍卖 :房产租赁权。现予以公告。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位置 |
编号 |
现状 |
面积(㎡) |
租赁期限 |
拍卖起拍价(元) |
备注 |
1 |
中同街校区中同街718号 |
平房2 |
空 |
56.44 |
24个月 |
40636.8 |
|
2 |
平房3 |
空 |
56.57 |
24个月 |
40730.4 |
|
3 |
平房4 |
空 |
56.75 |
24个月 |
40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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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房5 |
空 |
17.26 |
24个月 |
124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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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房6 |
空 |
18 |
24个月 |
1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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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房7 |
空 |
18 |
24个月 |
12960 |
|
7 |
平房8 |
空 |
56.33 |
24个月 |
405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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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平房9 |
空 |
56.33 |
24个月 |
405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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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平房(二层) |
空 |
260 |
24个月 |
18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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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院内空地 |
空 |
600 |
24个月 |
288000 |
可分割出租 |
二、对意向竞买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拍卖标的均按实物现状拍卖,企业、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活动。
2、竞买人参加拍卖须向河南省融汇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融汇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10717010100035301,开户行:中原银行新乡五一支行)缴纳竞买保证金:5000元/个(大写:伍仟元整);不成交于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3、缴纳人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资格,竞买人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委托方规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委托方指定账户全额缴纳一年租金及房屋押金,拍卖公司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1.47%的拍卖佣金后剩余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退给买受人。
三、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7日
2026年5月18日--2026年6月18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6月18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新乡市黄河大道63号,河南省融汇拍卖有限公司。
3、联系方式: 河南省融汇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丰经理 18237319029
新乡学院 联系人:赵 磊 15836182633
五、集中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6月18日 (节假日除外)
2、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六、本次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均一式三份)
(一)意向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授权书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保证金交款凭证 6、携带公章
(二)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金交款凭证。
(三)标的成交后的相关要求
1、买受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向新乡学院缴纳履约保证金。
2、本项目装修期为1个月;
3、买受人需向新乡学院提交经营项目与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同意后方可进场装修施工;
4、买受人需改造水、电、燃气的必须向相关负责部门申请;
5、本项目所有改造、装修费用均有买受人个人承担。
七、违约责任
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应付款项或者交接标的,即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向委托方支付成交价款20%的违约金。若委托人委托拍卖人对该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并承担再行拍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新乡学院
河南省融汇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