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维修工程项目申报办法
各院系、部门: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规范管理、提高维修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后勤管理处现对新乡学院维修工程的申报制定以下办法:
一、申报范围:校内原有建筑物内维修,如墙面、地面、天花板、门窗、防水等(不含设备、仪器维修及新建项目)。
二、申报金额:
1.维修估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填报《新乡学院维修工程项目申报表》。
2.维修估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填报《新乡学院 年零星维修项目申报单》。(每年下半年固定时间集中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请各部门到后勤管理处网站根据各自维修项目情况,下载不同附件,填写审批后报至后勤管理处工程管理科。
联系电话:3683043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919463199@qq.com
附件1:《新乡学院维修工程项目申报表》
附件2:《新乡学院 年零星维修项目申报单》
后勤管理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