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2020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二期)实施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按照新乡学院工作安排及相关采购规定,新乡学院现对新乡学院2020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行自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名称:
新乡学院2020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编制
二、项目编号:2020HQ006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本项目要求专业为建筑;资格等级为乙级(含乙级)以上。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编制内容
按照学校要求,依据国家政策和学校提供的有关资料,对新乡学院2020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期)(投资约960万元)实施方案进行编制。要求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符合学校实际,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按照学校要求份数出具实施方案,加盖资质章。
(二)服务要求
1.商务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通过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批。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审批未通过,供应商除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编制费用,并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
(2)编制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时间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编制费用的2%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3)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在8小时内对采购人所提出的修改要求作出实质性反应,并在 6 小时内解决问题。全力配合学校完成向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申报工作。供应商须指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注明联系方式,全权处理此项目沟通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2.技术要求
供应商应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审批要求按时完成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3.付款方式
(1)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以发改委审批文件为准)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2)如因校方原因,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项目实施方案未通过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校方按照合同价支付编制方全部费用。
(3)如项目实施方案出现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 2020年7月30日 ,上午8:30~11:30分,下午15:00~17:30分)。
(二)报名地点:新乡学院后勤管理处工程管理科(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报名联系人:关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83062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开标安排
(一)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10:30(拒收逾期送达的相关资料);
(二)开标地点:新乡学院后勤管理处综合会议室;
(三)需携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委托书原件一份(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报价单。
以上文件请简装成册并用档案袋密封!
七、选择供应商的评标标准
评标小组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抽签决定排序。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