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下午5:50分左右,我校教学楼楼管王新梅工作期间在3#603教室拾到女士黑色挎包一个,现场寻找失主无果后,主动交到教室管理中心办公室。
在同事们的见证下,对包内物品进行了清点,发现学生证、身份证、校园卡等证件及现金若干元。
经多方联系后,第二天(2月17日)上午10:30分左右,失主来到教室管理中心办公室将丢失物品领走并对王新梅阿姨表示了感谢。
王新梅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后勤职工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她的行为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肯定,是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的,也是我们整个后勤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