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职工外出调研学习考察制度
为了增进内外交流,提高后勤处管理、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处职工外出调研、学习考察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科室、部门职工,需外出(本市、地区范围之外)调研、学习考察的,事先须填报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经分管处长及处领导签字允许后方可外出。
2、外出调研、学习考察及其它活动,要围绕推进工作发展为目标,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
3、外出前要制定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更改路线,增访与外出任务无关的地区以及景区,务必遵守新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严禁联系业务客户,严禁出入娱乐场所。对于违反学校规定造成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责任;本次活动的相关费用,后勤处将不予以报销。
4、外出活动期间的住宿费、补助,按照新乡学院的相关标准凭票报销。未按规定的开支费用,超支部分将不予报销。
5、调研考察结束后要严格执行事后报告制度,在一周内需提交调研、学习考察报告。根据报告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方向、目标及措施,让调研、考察真正达到目的、落到实处、促进工作发展。
6、所有因私或因公外出,都需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根据新
乡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后勤管理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