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关于学校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规定(试行)
为保障学校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学校承办活动的质量,对后勤保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后勤保障的内容及责任人
1、电力保障,要通过人防与技防,确保活动用电安全,责任人,水电中心负责人。
2、环境卫生,包括周边即校园的道路、绿篱等,责任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或者学生处。
3、厕所卫生,包括准备卫生纸等责任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
4、室内卫生,地面、窗户、桌面等(如果不是后勤服务的区域则不负责)
5、室内消杀,包括地面桌面等,责任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
6、入场测温,包括测温、医疗保障等,责任人,校医院负责人。
7、其他,承办主体对后勤保障的其他要求。
二、保障要求
1、时间要求:按照时间提前10分钟到位。
2、任务完成质量要求:完成任务的质量符合会议的要求。
3、主动服务要求,有不清楚的要主动联系承办单位相关人员。
4、人员安排要求,部门负责人要安排好相关人员,做到人员安排到位。
三、其他
各部门负责人依据承办会议单位提供的方案、时间表等做出科学、合同的工作安排。若有不清楚之处,部门负责人或者安排有关人员要主动联系承办单位联络人,确保落实落细,树立后勤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