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7.20”特大暴雨自然灾害防汛
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7月20日-22日,新乡连续几天特大暴雨,最大降水量达907毫米,最大小时雨强149.9毫米,最大两小时雨强267.4毫米,持续强降雨造成部我校发生严重内涝。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学校防汛工作要求部署,后勤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闻“汛”而动,向险而行,迅速投入到学校防汛救灾工作中,经过六天六夜的连续奋战,终于完成了我校各校区的防洪、排水、供电、清污等艰巨任务,为表彰先进,推广经验,经后勤管理处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7.20”特大暴雨自然灾害防汛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认真履职、勇于担当、持续奋战、攻坚克难等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防汛抢险先进个人:参加防汛抢险工作的所有人员。
(二)评选名额
根据评选条件,不限名额。
二、防汛抢险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响应后勤管理处防汛抢险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和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号召,第一时间参加防汛抢险工作的个人;
2、积极参加防汛抢险各专项工作组的工作,充分发扬“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连续奋战在防汛抢险的一线;
3、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地履行了防汛抢险工作职责;
4、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应急抢险应对及时有力;
5、工作中勇于担当、不辞辛苦、冲锋在前,充分发扬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办法
1、由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并在本部门进行公示;
2、各部门推荐人选填写个人事迹申报材料报监督检查科对照出勤表进行复核;
3、根据各部门推荐情况,由后勤管理处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小组进行评审,确定表彰个人名单;
4、推荐名单按照优秀、好次序排列。
5、推荐名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处领导签字后交到党政办;防汛抢险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填写签字后报送党政办,电子版发给蒋博。
四、表彰先进
1、防汛抢险工作先进先进个人经后勤管理处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公布并进行表彰,并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2、防汛抢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运用:学校防汛抢险工作表彰人选的推荐依据;学校评优评先的重点推荐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