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医院药品供应商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学院校医院药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HQ002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新乡学院校医院工作开展需要,以药品(名称、产地、规格等情况详见附件1)固定单价询价方式,确定药品供应商。
(二)项目要求
1. 保证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
2. 保证药品供应,严格执行药品询价价格(如价格变动,需及时向校医院提供药品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调价通知单),不论药品采购规模大小,均保证药品及时供货。
3. 保证连续48小时内将合格药品送达校医院指定地点,急救药品配送不超过4小时。
4. 本项目最终确定两名药品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三)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询价文件内容
询价时供应商需提供询价文件及询价报价表,装入档案袋内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询价文件包含以下材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有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复印件;
(四)询价报价表。为保证药品及时供应,药品报价须全部填写完整。
(五)服务、退换及其他优惠承诺;
(六)询价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询价文件包含的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
1.合同签订:经询价确定的供应商应按照学校要求,签订合同。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实际验收数量结算,药品报价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随市场因素变动。三个月后药品若有价格变动,供应商需提供药品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调价通知单。供应商在询价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定期结算购进药品款项(一季度结算一次)。
七、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新乡学院校医院
报名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83120
八、询价安排及要求
1.询价时间:2017年3月15日上午9:00。
2.询价地点:后勤管理处综合会议室
3.特别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规定,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采用低价评标法,即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请供应商结合实际进行报价,如所报价格严重偏离市场综合报价的,将被询价小组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1.新乡学院校医院药品采购询价表(一)
2.授权委托书
新乡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7年3月9日